2015年06月11日
摘錄自2015年6月10日自由時報花蓮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用地爭議多時的鳳林鎮「愛狗樂園」,佔地1.78公頃,雖土地為縣有土地,但原耕戶主張土地從日治時代已有耕作使用,花蓮縣府日前決定將「繞過」有爭議的「傳統領域」,開發案正趕辦環評中,最快2015年底發包。
部落青年高潞.以用說,愛狗樂園整塊地都是傳統領域,這次保住的只是保留地申請的權益,並非全部的傳統領域。她強調,原住民對傳統領域的概念並非「私有地」,非個人對土地有「所有權」,而是部落族人共有的領域,族人可在傳統領域中採集、狩獵。她說,希望政府在傳統領域有任何重大開發,都應遵守原住民基本法21條,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並讓原住民分享相關利益。
對此,花蓮縣府農業處處長羅文龍說,縣長傅崐萁已同意,既然土地有爭議就「繞過去」,目前確定陳加朗、陳春生二位農民各5分地,都已排除在愛狗樂園預定地之外,以解決土地爭議,二農民可向縣府申請原住民保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