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禁止網絡平台違法交易野生動物及製品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中國擬禁止網絡平台違法交易野生動物及製品

2015年12月22日
摘錄自2015年12月21日中新社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1日開始審議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修訂草案明確規定,禁止網絡交易平台、商品集中交易市場等任何交易場所為違法出售、收購、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違法獵捕工具等提供交易平台。

修訂草案針對違法經營利用野生動物進行了較大篇幅的修改。修訂草案第28條和29條明確規定:「禁止為違法出售、收購、利用野生動物及其相關製品發布廣告或相關信息。」、「禁止網絡交易平台、商品集中交易市場等任何交易場所為違法出售、收購、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第23條規定的違法獵捕工具等提供交易平台。」

12月初,河南一大學生獵捕16只燕隼獲刑10年半,引發廣泛關注。據媒體報導,該大學生正是通過網絡發布了出售燕隼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