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故宮計畫環評 移由台北市政府續審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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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故宮計畫環評 移由台北市政府續審

2016年02月01日
本報2016年2月1日台北訊,鄒敏惠整理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眾所矚目的大故宮計畫目前仍然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階段,剛好遇到行政院環保署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從今年1月3日起,管轄權由中央移到直轄市政府。

台北市環保局發布新聞稿表示,已經收到環保署移文單,並且接續中央移來的程序辦理中。預估農曆年後台北市環評委員會就開始進行審查。

此計畫在2013年11月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送行政院環保署審查,認為本案位處山坡地及土石流潛勢溪流之限制發展區,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去年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環評主管機關層級改以開發行為類別認定,並且自105年1月3日生效。今年1月4日即收到環保署移文單,將故宮博物院所提送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及相關書件送來。

環保局指出,審查過程中,所有書件、委員會開會通知及會議紀錄都公開上網,民眾或相關團體對於本案計畫內容可提出書面意見,環評委員會開會時,也可申請旁聽及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