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發觀光財 墾丁沙灘車業者違法經營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搶發觀光財 墾丁沙灘車業者違法經營

2016年04月07日
摘錄自2016年4月6日公共電視屏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了怕破壞生態,墾丁國家公園內禁止沙灘車活動,每張罰單最高3000元,但4月的春吶音樂祭加上連續假期有業者罰不怕,違法提供沙灘車讓遊客飆沙遊玩。

墾丁國家公園內,遊客騎著一台一台的沙灘車,感覺很有趣,但卻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正破壞著當地生態,像是導演李安拍攝電影爆紅的滿州港口吊橋旁沙灘,就是陸蟹保育地,還有植物馬鞍藤,都可能因為沙灘車經過而備受威脅。

但是墾丁國家公園明明規定,全境禁止沙灘車活動,每張紅單的罰金最高3千元,再看看沙灘車業者的收費項目,加上湧入的遊客數,每天的營業額有2萬元左右,相較之下,不少業者寧願吃罰單,還是要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