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8日
摘錄自2016年4月27日自由時報澎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列入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轄區的西吉藍洞,澎湖縣政府三令五申不准進入,但仍傳出不肖遊艇業者,非法載客進入浮潛,遭人拍照檢舉,農漁局表示,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嚴懲,最重依法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百萬元以下罰金。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未經申請許可進入「澎湖南海玄武岩自然保留區」範圍內之船舶遊客,依第94條規定,如改變或破壞自然保留區自然狀態時,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百萬元以下罰金。另第98條規定,未經許可進入自然保留區範圍內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西吉嶼藍洞雖為天然海蝕洞,內部為海面,但海蝕洞已在西吉嶼GPS定位為島上位置下方,依民法第773條規定:「土地所有權,除法令有限制外,於其行使有利益之範圍內,及於土地之上下」。因此位於西吉嶼土地內海蝕洞及其連通海域,自屬「澎湖南海玄武岩自然保留區」範圍,且為天然海蝕洞易發生坍方事端,請勿進入以維安全。若有不符進入保留區範圍行為,以及無申請許可即進入者,形同登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