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空污 環保署擬加嚴汽機車排放標準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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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空污 環保署擬加嚴汽機車排放標準

2016年05月06日
摘錄自2016年5月5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灣的空污時常拉警報,其中污染源之一就是汽機車廢氣,對此環保署規劃在2019年9月1日起實施汽車第六期排放標準。

環保署空氣保護暨噪音管制處簡任視察胡明輝表示,預計第六期汽油小客車的粒狀污染物濃度標準,將從目前的每公里5.0毫克,下修到4.5毫克,粒狀污染物數量也有更嚴格規定。 除此之外,柴油車部分第六期都有更嚴格的相關標準,像是柴油小客車的碳氫化合物加氮氧化物從現行的每公里0.23克,下修到每公里0.17克,氮氧化物從每公里0.18克,下修到0.08克,粒狀污染物濃度從每公里0.005克,下修到0.0045克。

柴油車測試方式也隨歐盟更改。 機車部分,將從2017年1月1日起實施,除了要求車上都必須裝車上診斷系統,以監測防空污裝置是否有正常運作外,其他排放標準也有加嚴。

除此之外,也新增上年度總銷售量達1萬輛以上的業者,須有20%以上引擎族數量,符合惰轉熄火功能機車、複合動力電動機車或電動機車的車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