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04月22日
作者:孫銘燐(清大社會學研究所)
政府官員從未深入部落體察草根原住民生活的制度需要,現有的國家公園之所以會成為過往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的「抗爭符碼」,即根源於此。
如果馬告檜木國家公園能夠「今天一定要成立」,何以蘭嶼核廢料不能「今天一定要搬離」?若不將重心放在修訂「國家公園法」,與積極推動玉山、太魯閣、雪霸三座高山型國家公園的原住民共管機制的話,原住民不滿國家公園的「集體記憶」,將使得馬告檜木國家公園即使「合法」的成立,也將在未來面臨「正當性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