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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陳玉峰之「國家公園好不好」

2001年02月09日
作者:吳俊賢 (中國文化大學森林系兼任副教授)

對於環境資訊電子報2001年1月16日刊登陳玉峰「國家公園好不好」大作,本人有些不同之看法。

陳玉峰說「國家公園好不好」跟「國家公園經營的好不好」是兩回事。此話好像說的頗為深奧,我的粗淺直覺是國家公園經營的不好,就是因為我國國家公園之設計有問題,換句話說就是因為我國之國家公園不好。否則如果我說:「『妓女院好不好』跟『妓女院經營的好不好』是兩回事」,請問大家是否同意?設計有問題的國家公園,不管怎樣經營都是不好。陳玉峰所謂「如果國家公園的經營管理不好,該換的是經營人員,而不是廢掉或不設立國家公園。」依此邏輯,則所謂「馬告國家公園」就不應該成立,因為現有國家公園劃設的範圍平均有95%以上是在林業機關管轄之國有林(即國家森林)地內,且為長期受嚴密保護之林區,而雪霸國家公園更高達99.99%屬國有林範圍。所以說如果國家森林的經營管理不好,該換的是經營人員,而不是廢掉或不設立林業經營管理機構。

陳玉峰對正統之林業專家學者全歸類為伐木營林的專家、封建派系遺毒。陳玉峰對傳統林業理論及現代林業之發展可說是茫然不知。森林有八大功能,木材生產僅是八大功能之一,其他尚有國土保安、生態保育、陶冶性靈等。森林經營係以砍伐為手段,達到更新的目的。伐木不是森林經營之全部重點,伐木亦非森林經營之目的。什麼叫封建派系遺毒?現代林業專家學者許多曾去過歐美先進國家接受最先進的林業經營與自然資源保育理論知識之薰陶與訓練,而現代林業經營已經走向永續經營(sustainable management)、生態系經營(ecosystem management)。陳玉峰仍停留於60年代的封存式保育觀念,可能將環保運動帶向死路一條。

保護自然生態之途徑之一為劃設各類保護區並加強經營管理,而國家公園僅是保護區的一種,並非唯一的一種。其他的保護區尚有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國有林自然保留區等。陳玉峰認為「國家公園的設計,在台灣目前所有土地利用的類型中,毫無疑問,對生命歧異度、文化保存、生態保育、水土保持與國土保安等面向,最是無懈可擊。」可說是一廂情願的看法。其中除了文化保存外,對生物歧異度(biodiversity,不是生命歧異度)、生態保育、水土保持與國土保安等面向,林業機構都能勝任。而文化保存將來可能由新成立的「文化部」負責,故國家公園的經營管理將來應由林業機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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