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財政每年3億專項治汙 工地揚塵要繳排汙費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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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財政每年3億專項治汙 工地揚塵要繳排汙費

2006年07月27日
摘錄自7月27日揚子晚報江蘇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落實環保優先指導方針,切實推進江蘇省環境保護,加快建設友好型社會,26日蘇省政府正式頒發《關於推進環境保護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進一步推進環保一系列新政,如全省不再興建火電廠、強制淘汰污染嚴重的企業和專案、全面推行排汙許可證制度、成立省環境安全應急和事故調查中心、96年起開徵城市施工工地揚塵排汙費等。

根據這一政策措施,從2007年起,開徵城市施工工地揚塵排汙費,在2007年底前,適當提高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汙費徵收標準,以補償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原則,調整汙水處理收費標準。95年底,各地要出臺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調整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合理制定「綠色電力」價格。為促進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銷售電價將提高,專項用於鼓勵垃圾發電、風力發電、秸稈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對實施煙氣脫硫改造的統調燃煤機組,上網電價也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