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8月11日
摘錄自8月10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減低汞電池對環境及人體的危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自9月1日起,將管制汞含量超過5ppm的錳鋅電池、一般乾電池及鹼性電池的製造、輸入和販賣,未來若製造、輸入業者或各大賣場違規販售,除下架回收外,也將開罰。
依據環保署的新政策,9月1日起,製造及輸入乾電池的業者,都應於製造、輸入前,提出汞含量低於5ppm的檢驗報告,並向環保署申請確認文件,才能製造或輸入;販賣業者也不得販賣、贈送未經環保署核發確認文件的含汞乾電池。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科長張旭彰表示,新制上路後,環保稽查人員將至各賣場、夜市、地攤進行含汞乾電池的稽查、抽驗,對於違反規定的販賣業者,可處新台幣1,200-6,000元的罰鍰;至於違規製造、輸入的業者,則可處6-30萬元的重罰,並可要求下架回收。
張旭彰指出,管制措施預估每年約可減少217公斤的汞物質在環境中流動,相當於減少22萬支水銀體溫計的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