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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爆料搏版面

2006年08月16日
作者:李佳達(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生)

上次聊天聽到一個環保界前輩的玩笑話,說他因為揭弊正在被黑白兩道給「關切」,言罷雖一笑置之,我除了為他擔心,更是百感交集。

環保議題與弊案結合,早已不是新聞,如這次陽明山國家公園纜車BOT案便是由一名環保界資深人士的緊追不捨,才使得事情延燒開來;又如之前太魯閣國家公園天祥的BOT案,涉及重大的溫泉利益,也是由環保團體和當地的居民代表與原住民族聯手揭發黑幕;前陣子的澎湖吉貝沙尾案,也是環保團體代表親自到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阻止其非法發放給竊佔國土20年廠商數千萬的補償金。

不知從何時開始,環保概念本身已經不足夠以說服及推廣和環保有關的議題,環保團體被迫用「為什麼不適合開發」的策略來訴求,目前看來最有效的,就是揭發行政黑幕中的弊案,以免被冠上「反開發案」的帽子。

然而,在一個弊案結束後,好運的話使不肖官員下台,也停了工程,但社會究竟反省到什麼?對於環保團體而言,保育的本身便是一種價值,虛幻的經濟「開發」有時候只是帳面上的海市蜃樓,如六輕在興建之初,宣稱將帶來12萬個工作機會,結果統計僅提供近8000的員工,還有70%引入外勞、空氣污染嚴重、稅收不繳給地方政府、嘉義的沿海地形更因此每年倒退40~70公尺。這些後果的追蹤,都不會是媒體的重點,保育團體在反對台塑續建八輕的報導中還是被定義為「反開發派的保育人士」。

這次經續會後,媒體滿滿工商團體抗議的言論,也再次使得環保團體被冠上了反對經濟建設的帽子,卻鮮少有人注意到,環保團體不單以環保為主要訴求已經很久了,環保團體要懂得法律專業、經濟與成本效益分析,還要具備檢調的蒐證技術,最好還能具備一身好武術,保障揭弊後的安全問題。而陽管處的BOT風波後,又有誰會討論除了官員下台、利益輸送之外,究竟要不要繼續對陽明山國家公園進行大規模溫泉或纜車的開發?環保團體要喚起人們對於保護國家公園的重視,只能繼續用他們十八般的武藝,尋找在爆料滿滿的版面中,突圍的可能性。

期待媒體對於議題的大是大非,能有更延續性的追蹤,而社會對於這些被迫長成三頭六臂的環保團體,也能給予更大的寬容與尊敬。

原載於2006/8/15《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