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應得的一份-該是人們停止射殺美洲獅的時候了 | 環境資訊中心

獅子應得的一份-該是人們停止射殺美洲獅的時候了

2000年08月09日
作者:蘇珊 J.特韋特,蔡宜宸譯;李欣哲審校

在我的桌子上有一張刊登於報上的相片,內爾達.威廉斯,76歲,住在愛達荷的Arbon 山谷,手裡捧著一支.點22步槍。威廉斯的表情冷酷,她剛射殺了一頭美洲獅,這頭美洲獅殺死了她的澳洲牧犬後還沿著她的前面門廊追著她的貓。在美國西部大多數的州法律規定,如果美洲獅威脅你的生命或財產(包括家畜和寵物)的安全,那麼殺死牠是合法的行為。威廉斯因此有合法的權利殺死那頭獅子。但是她有道德上的權利嗎?

在科羅拉多州,生物學家估計有2,000~4,000頭美洲獅在此處與超過4百萬人一起生活。在空間上的衝突,誰贏?內爾達.威廉斯說因"牠當著她的面"殺死了她的狗,所以她射殺了那頭美洲獅。恕我不贊同:那頭獅子實際上只是吃了她留在屋外給牠的食物。威廉斯生活在獅子的國度內,我也是。我想,那意味著我必須弄明白怎麼與美洲獅共存,而不是因為我住在這裏就要牠們離開。擺在眼前的事實是美洲獅是肉食動物,生物學家估計一頭成年的美洲獅一個星期需要相當一頭鹿那樣多的食物才能生存。如果不能獵捕到鹿,他們將殺死無論從麋鹿和豪豬到家畜和澳洲牧犬的各種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