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投資 研訂回饋機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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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投資 研訂回饋機制

摘錄自8月29日經濟日報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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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同意研訂重大投資地方回饋機制,擬從統籌分配稅款提撥一筆回饋基金,鼓勵地方政府積極招商。經濟部長陳瑞隆28日指出,重大投資案所在縣市,應在稅收及就業獲得直接回饋;至於確切做法,行政院已指示財政部及主計處進行研議,最快下周宣布。

陳瑞隆表示,這項重大投資回饋機制是通案性質,而非針對個案,未來適用對象不限國光石化或台塑大煉鋼廠。據指出,行政院長蘇貞昌認為,鼓勵地方政府參與招商,政府應提供誘因,建立機制,而且這項誘因不是1億、2億元,而是「值得地方政府爭取」、但又不會造成地方政府的惡性競爭。

至於研議方向,有關官員透露,將從統籌分配稅款著手。據了解,由於統籌分配稅款涉及地方財政收支劃分法,在行政院考量「大投資計畫」推動時效,希望儘量不涉及修法的情形下,不排除由行政院編列一筆回饋基金,提供地方政府參與招商的誘因及落實重大投資回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