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長親往視察 大溪鎮仁和里加油站油污染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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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長親往視察 大溪鎮仁和里加油站油污染

2002年01月31日
行政院環保署

桃園縣大溪鎮仁和里加油站油污染案,昨天(1月30日)下午環保署長郝龍斌親自前往現場瞭解狀況,並當場要求業者立即關閉所有油槽,抽出全部存油,並暫時停業。同時立即擴大提供附近500公尺居民礦泉水,以保障居民飲用水安全。署長並要求桃園縣環保局立即公告,在可疑污染區附近五百公尺內的地下水暫時停止使用,並要求業者提供附近居民飲用水。他承諾該署將要求業者於於一星期內完成監測井之設置並確認地下水污染整治範圍;並協助縣環保局進行後續的污染整治事宜。

本次污染事件是由環保署於90年12月26日接獲立委邱創良檢舉後,於本月3日即會同大溪鎮公所、桃園縣環保局等單位會勘,並針對污染發現點之泉水及士香加油站對面之「大極汽車商行」地下停滯之井水進行採樣檢測,初步測出確有汽油及柴油成分,但由於員林路上有販售台塑公司油品的士香加油站及販售中油公司油品的尚美兩家加油站,兩家加油站地下油槽之測漏管均測得油氣,為進一步確認污染源,環保署首次採用先進之氣相層析-質譜儀比對分析,結果發現洩漏油品具台塑油品特有波峰,故研判油品外洩污染地下水的禍首應為士香加油站。

本月24日,環保署再度前往污染點泉水採樣檢測,發現當地泉水中包含苯、甲苯、奈等汽、柴油中所含之成分,均超出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因此,環保署立即傳真函請桃園縣環保局,要求該局依據水污染防治法,命尚美加油站及士香加油站辦理監測及防漏相關事宜,並要求士香加油站採取緊急必要措施,包括立即進行油槽洩漏檢測、斷絕污染源、油槽抽除油品及補強、污染環境之清理等,以減輕污染影響或避免污染事件擴大。環保署並已囑桃園縣環保局針對本案成立專案小組,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進行查證、採取必要措施及監督污染者所採緊急應變措施。目前該加油站已關閉靠近下游污染處之九五油槽一座,污染地也設立告示牌;同時該公司已委託環保專業公司調查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狀況,同時計劃於1月30日鑽設監測井,以了解水質狀況;該加油站亦已提供污染區民眾礦泉水,至自來水接裝事宜,則尚待與居民洽談。對污染者所進行緊急應變之進度,環保署將密切注意,對本污染案之整治相關費用並將依污染者付費原則,要求污染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