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開跑啦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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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開跑啦

2001年09月04日
編輯室彙編

綠色產品從生產過程到最終的棄置或處理,都多了友善環境的思考與做法﹔因此,鼓勵綠色產品的生產與消費,就多了對環境的疼惜。

為此,環保署擬定了「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該案已於今年7月18日經行政院核定,並函請各行政機關配合辦理。方案是定了,為了進一步提高政府機關積極配合綠色採購政策,環保署也將另行研提相關績效考核及獎勵措施,於91年度終了三個月內,辦理績效評核,就各機關年度綠色採購成果,評選採購績效優良者,專案陳報行政院並公開敘獎。

「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明定90年為鼓勵宣導期,推動範圍先由行政院暨所屬各部會行處局署及台北市、高雄市政府開始進行,推動項目初期以辦公室用文具紙張用品及設備類為主,逐步增加項目。綠色採購目標訂為30%,執行績效暫不辦理評核。民國91年推廣至各縣市政府暨所屬機關、鄉鎮市公所及學校,綠色採購目標提高至50%。另每年定期於2月底及8月底由行政院所屬部會行處局署、台北市、高雄市政府、縣市政府彙整所屬機關、事業機構、鄉鎮市區公所及學校綠色採購成果填送環保署後陳報行政院。

環保署表示,自推動「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以來,各機關反應熱烈,並多次以電話詢問綠色採購相關規定,且已接獲國立南投高級中學、退輔會新竹榮民服務處等填送的採購成果,其採購環保產品的比率均已超過首年所定的綠色採購目標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