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汞污染 乾電池需加註環保標示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防制汞污染 乾電池需加註環保標示

2006年11月21日
摘錄自11月20日中廣新聞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根據統計,國內每年使用的乾電池高達9,600公噸,約4億顆3號電池,由於乾電池中所含的汞,會對環境及人體造成傷害,國際間都普遍限用,環保署於今年9月1號管制汞含量超過5ppm的乾電池,要求製造、輸入業者或各大賣場不得違規販售。

而為了讓民眾了解買到的電池是否符合規定,從今年12月1號起,環保署規定市面銷售的乾電池,應該在包裝明顯處,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的字樣,還有及環保署的確認文件字號。環保署廢管處張旭彰科長:「在包裝明顯處必須要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字樣,以後民眾在消費時,就知道自己所買的電池是否符合環保規定。」

環保署指出,電池外包裝標示的字體長寬不能小於0.3公分,以利於民眾辨識,12月1號起環保署會加強稽查電池標示的情形,製造,輸入業者如果違反規定將處以6萬到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