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4日
摘錄自11月23日中國環境報山西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今後山西省新設立的煤礦將一律推行有償使用,其採礦權全部採取招標、拍賣、挂牌競爭等方式進行出讓﹔現有的經過審批取得的採礦權,將在限定的時間內一律改為有償使用。同時,山西將恢復煤礦開採治理保障金制度,每開採1噸煤將提取10元錢作為生態環境治理保障金,使採煤區環境惡化逐步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