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節能目標納入政績考核 「十一五」降耗16%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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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節能目標納入政績考核 「十一五」降耗16%

2006年12月18日
摘錄自12月18日光明日報廣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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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GDP能耗94年僅為全國平均水準65%的廣東,按照國務院批復,確定了「十一五」時期節能降耗16%的任務,並將這一目標分解落實到各地級以上市。日前,廣東省政府與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政府簽下了節能目標責任書。

根據全省不同地區發展情況,廣東每個地級以上市節能降耗要求有所不同。珠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和列入國家、省迴圈經濟試點的城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總體水準下降18%或以上;東西兩翼地區和粵北山區城市下降16%。重點行業主要產品單位生產總值能耗總體達到21世紀初國際先進水準。

廣東省副省長佟星介紹說,為確保目標實現,節能目標實現情況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年度考核體系,作為領導任期內的重要考核指標。各地級以上市必須在將確定的節能降耗指標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績效考核和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的同時,還須將指標納入「十一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及有關重點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