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用水超量 恐遭連續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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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輕用水超量 恐遭連續罰

摘錄自12月19日工商時報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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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18日舉行六輕擴廠環評審查會,對於台塑六輕的用水超量爭議,雖然工業局提出核配水量變更計畫,但環保署仍以未達核配標準為由,作成再補件的會議結論。假如六輕補件通過環評審查的進度不能在2007年1月19日大限前完成,台塑將面臨每日30萬到150萬元的連續罰款,情節嚴重時更可能遭逢勒令停工的命運。

六輕從1期已擴產至目前的4期,用水核配量仍停留在1期階段的環評標準25.7萬噸,但實際用水量卻遠超出標準,達42.4萬噸。經濟部工業局提出核配水量變更計畫,希望將核配用水量上調至35.1萬噸,不過,環評委員認為,即使核配用水量上調至該標準,仍有7萬多噸的用水缺口,因此要求台塑再補件,提出自建海淡廠等自籌水源的期程說明。環評委員指出,六輕目前光是蒸發量就要損失用水量的60%至70%成,自籌水源的配套計畫,將比要求上調核配量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