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舊市府 留1樓 拆2、3樓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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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舊市府 留1樓 拆2、3樓

摘錄自2007年1月16日聯合報嘉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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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舊市府大樓(嘉義郡役所)是否要拆除,這幾年一直是文化團體、市議會及市民討論的熱門話題,市府最近邀集建築師及相關局室人員開會討論,決定保留1樓建築,2、3樓將全部拆除。文化團體則表達強烈不滿,要求市府先辦理古蹟審查,再談拆除問題,建立文化資產的法定地位。

市府大樓原本是嘉義郡役所,數年前市府決定興建南棟、北棟市政大樓時,地方文化團體即強烈要求市府應保留舊市府大樓,由多個文化團體組成「守護嘉義郡役所聯盟」,多次到市府陳情,但都沒有獲得具體結論。文化團體再度要求全部保留,但多位議員認為舊市府大樓受損嚴重,許多具有文化、歷史價值的建物逐一脫落,沒必要保存,建議市府全部拆除,讓市府非常為難。

嘉義市玉山文化協會會員余國信15日表示,舊市府大樓的前身是嘉義郡役所,極具文化、歷史保存價值,市府一直不願辦理古蹟審查,如今又要拆除2、3樓,在無法釐清這棟建築的文化資產地位前,有欠公平,文化團體不會坐視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