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運用範圍廣,從食物包裝到半導體洗劑都會使用。但其難以分解且具生殖毒性(CMR)的特性,已引發全球關注。
環境部提出「列管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與其運作管理事項」草案,將全面擴大PFAS管制,調整後公告的管制化學物質共182種。不過,草案原訂於今年初實施,現將延後至2027年初生效。民間團體監督施政聯盟呼籲,應加速法制作業,儘早於今年下半年生效。
化學署放寬PFAS管制濃度標準、73項物質將重新評估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24日舉辦「列管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與其運作管理事項」草案研商會議。化學署針對PFAS的管制草案去年8月已經公告,原先預計今年1月開始實施。本次研商會化學署公布,將延後至明(2027)年1月實施,並安排兩年緩衝期,讓業者有取得核可、完成標示及申報等配套文件的時間。
化學物質管理署署長蔡孟裕表示,「去年6月已經公告列管508種PFAS為毒性化學物質。這次草案研商會預計納入的182種關注化學物質,管理強度較毒性化學物質稍弱,重點在於掌握其具體用途與資訊。」
化學署補充,這次草案新增14種PFAS物質參照《斯德哥爾摩公約》指示,列為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其餘物質中,包含氟聚合物、PFAS氣體和不符OECD定義的有73種,因考量冷媒替代與產業衝擊等情況,將持續評估。調整後預計公告的關注化學物質共182種。

國際已知PFAS高達1萬多種 民團呼籲效法歐盟限制全家族PFAS
研商會中,台灣美光等企業提問,筆芯、半導體晶片與家電零組件等製成品是否屬於PFAS列管範疇。化學署回應,《毒管法》 核心只針對化學物質原物料進行管制,製成品、商品以及受農藥法等21項既存法律管轄之物品已全面排除,皆不需進行申報與標示。
研商會中,台灣巴斯夫公司點名「六氟丙烯三聚體」為結構明確的低聚物,不符合現行法規或OECD對於聚合物的定義。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表示,此物質本質上屬於高溫室效應的全氟化物,各事業單位已有依法申報年度使用量與排放量。建議刪除此物質,避免重複申報與多頭管理。
監督施政聯盟指出,草案已經延宕一年,還要加上兩年緩衝期,應提早在今年下半年生效。此外,草案僅正面表列管制182種,但國際已知PFAS高達1萬多種,歐盟現在已提案限制全家族PFAS。呼籲將PFAS視為整體化學群體進行限制,從源頭杜絕漏洞。
蔡孟裕說明,台灣目前採取正面表列,是受現行《毒管法》的規範。若要改為家族式列管,必須先行修法。針對「六氟丙烯三聚體」則會再檢視其是否屬於溫室氣體的範疇、是否該歸類為聚合物等問題,並進行後續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