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噪音擾人 環署無「法」使力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高鐵噪音擾人 環署無「法」使力

2007年01月18日
摘錄自2007年1月18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苗栗縣政府以台灣高鐵公司違反環評承諾,開出高額罰單。環保署指出,《噪音管制法》修法卡在立法院,確實對高鐵噪音無從使力。但近日將二度行文,重申「合法不一定合理、合情」,要求高鐵公司盡速改善。環保署也將蒐集法院判例,以民眾提出病歷資料和噪音檢測數據等,提請民事訴訟獲得伸張的案例,上網提供大眾參考。

環保署表示,高鐵沿線鄉鎮市陳情噪音嚴重,以苗栗、桃園和雲林縣最多。苗栗縣近日使出終極手段,從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中,找出高鐵公司承諾所使用日本T700型列車最大音量為81.2分貝,但實際測量,列車經過時卻有88甚至94分貝,據以認定違反環評法開單,確實是「高招」。

環保署官員表示,為降低高鐵噪音危害,環保署有心修改噪音管制標準,從現行「小時均能音量」(每小時列車通過平均噪音量),改以「瞬間音量」為標準。如此即可徹底解決目前噪音擾人、卻因未超過標準而無法開罰的困境。但《噪音管制法》修正草案卻卡在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