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治污、後疏浚、再引水 台州21億元治理水環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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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治污、後疏浚、再引水 台州21億元治理水環境

2007年01月30日
摘錄自2007年1月29日中國環境報浙江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浙江省《台州市水環境整治規劃》近日通過政府評審。市長張鴻銘要求,全市在水環境整治中要堅持科學規劃、城鄉一體、節約用水三大原則,做好「截污、治理、疏浚、保潔、管理、引水、綠化」七篇文章。台州市委、市政府決定,投資21.5億元在「十一五」期間全面開展市區水環境綜合整治,切實改善水環境品質。《規劃》以實現「水清、流暢、岸綠、景美」為目標,先治污」、後疏浚、再引水,將當地主要水系分別提高一個類別。

《規劃》提出,要實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業企業廢水達標治理、截污管網建設和水利工程四大工程,對位於市區的畜禽養殖場糞尿、工業企業廢水、生活污水進行全面治理,對市區1,400公里長的河道進行全面疏浚,建立城鄉一體化垃圾收集系統,將城區管網延伸到附近鄉鎮,擴建椒江、路橋兩座污水廠。《規劃》要求,新建企業要向園區集聚,城區企業要逐步搬遷,現有工業源要限期治理,加快椒江、路橋污水廠擴建並實施中水回用,中心鎮要籌畫建設汙水處理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