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景森致關心台灣自然環境人士的一封信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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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森致關心台灣自然環境人士的一封信

2005年01月24日
作者:張景森 (經建會副主委)

張景森跟您問好!!

這封信是向長期關心台灣自然環境的您簡報一件重要的訊息:行政院已經在1月19日通過「國土復育策略方案」及「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下載網址:www.cepd.gov.tw) 經建會之所以會提出這兩案,主要是因為近年來土石災害頻傳已經反映出國土不堪負荷的訊息,我們充分察覺到台灣的國土大地,已經開發過度,顯得疲憊不堪,滿目瘡痍,國土復育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我們不能一再的於問題發生後,急於救災、復建,並辦理治標的治理工程,而不思根本解決之道。我們或許無法控制天氣的巨變,但我們可以做最好的準備,儘力去減少災害損失,而這就要從復育和保護山、林、水、土資源開始,我們唯一的路就是讓自然喘息復育,拿出具體行動遏止並降低環境敏感地區的開發。而這也是政府在此時要提出國土復育策略方案及條例,確立國土復育政策的緣由。

自去年7月,弟即負責邀集各部會組成跨部會工作小組,著手研擬國土復育的策略。半年來,親自召開18次工作小組會議外,也曾在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國土規劃推動委員會向保育界的先進及團體代表報告徵詢意見,並獲得熱烈的回應。事實上「國土復育策略方案」不是政府單面的發明,它把過去廿年來台灣自然保育先進們的提議充分納入。從順應自然、尊重自然與維護原住民族生活與文化為出發點,規劃管制過度的開發行為,並復育生態環境,讓台灣的國土及原住民部落能夠永續發展。

保育不能徒託空言,需要政策、法律、組織及財源兼具。這項方案「願景堅定、政策果決、時程明確」,但為政策順利推動,採取的執行設計是「緩和漸進」,對既有合法權益採十足保障的原則,對原住民權益更採加成保障的原則,並從寬編列10年1,000億以上的國土復育經費,以便推動完整之補償、安置、救濟、生活照顧及輔導原住民永續發展等配套措施。惟國土復育屬長期計畫,立法才能維持政策穩定執行,尤其是土地使用管制、徵收、補償、生活照顧、財源籌措等工作,關係到人民諸多權益及政府權責,需有法源,以為執行之依據,因此必須擬具「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但為怕官僚體系以立法為藉口拖延行動,復育條例尚未立法完成前,經建會對現階段政府應積極辦理之事項,也擬出具體行動計畫並訂定部會的分工權責,呈請行政院核定立即推動實施。

政策的形成最需要的是決心和果斷,但我們也知道政策及法案的形成需要更多的參與,更多的對話。行政院核定「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及「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過程十分審慎,不但經過18次跨部會的工作小組仔細研商,還專門與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原住民權益相關問題兩度專案研商,已經驅除了原民會的疑慮並獲得共識。中間兩度向立法院原住民問政會報告,雖仍存有若干異見,但看來問題不大。今年1月15日更舉辦公聽會,與學者專家、原住民代表、環保人士及民間團體等再一次溝通對話。另外,整個策略方案及條例草案也在經建會網站公告,並透過「環境資訊電子報」公開對外徵詢意見,收到來自各方許多寶貴的意見。從這些溝通的過程中來判斷,目前雖仍存有若干雜音或風涼話,但相信本條例及方案最終應該可以獲得各界的支持。

在我們的方案及條例草案中,過去您所提出來的建議也許已經在裡面了,條例草案將由立法院審議,您過去的意見和主張也將要成為法律,請繼續支持復育條例的立法!!春節過後緊接著來的便是五月的防汛期和颱風季節,為了讓行政部門有充分的時間做準備,請催促立法院在第一個颱風來臨前完成立法!!

行政院各部會也將開始進行施行細則和相關子法的研擬。但將來各部會擬定具體行動計畫、擬定條例細則和相關子法時,您的意見更不能藏私。歡迎隨時email 意見給我(jszhang@cepd.gov.tw),共同來為台灣的國土復育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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