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 化妝品不得做動物實驗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立院三讀通過 化妝品不得做動物實驗

2016年10月23日
摘錄自2016年10月21日動物新聞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立法院21日三讀通過《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案,法案預計在2019年正式上路,此後,台灣化妝品業者,將不得再對成品、原料進行動物實驗。

另一項通過三讀的,則是「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民眾可攜帶少量動物用藥入境,供自家寵物使用,動物用藥之種類、劑量、數量將由農委會會同財政部公告。

不過2019年法案正式上路後,台灣仍能買到「做過化妝品動物實驗」的進口產品。針對化妝品動物實驗,TSPCA將繼續推動修法,希望台灣進一步禁止進口、販售在國外過動物實驗的化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