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社會責任 中國石油首次發佈社會責任報告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承擔社會責任 中國石油首次發佈社會責任報告

2007年03月02日
摘錄自2007年3月1日經濟參考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2月28日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在北京公開發佈2006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向公眾展示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形象。這是中國石油第一次發佈社會責任報告,而此前10年中,中國石油是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放在財務年報中一同公佈的。隨著經濟快速發展,油氣需求持續增長,中國石油與社會利益相關群體的關係越來越密切。特別是2003年重慶開縣井噴事故和2005年吉林松花江水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後,中國石油集團日益成為社會公眾及媒體關注的焦點。

自1999年1月在瑞士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上明確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特別是2000年7月聯合國倡導全球跨國公司主動履行社會責任以來,全球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踐活動空前高漲。「企業作為經濟組織和社會的一部分,處在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之中,踐行社會責任是我們不可回避的重大課題。」中國石油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鄭虎說,中國石油謹記重大安全環境事故所帶來的慘痛教訓,2006年投入治理資金175億元,治理重特大安全環保隱患2781項,實施水環境污染三級防控項目123項,關停存在隱患的化工裝置4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