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先全國 中市通過「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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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先全國 中市通過「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

2016年12月13日
摘錄自2016年12月13日中國時報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中市政府12日在市政會議率先全國通過《台中市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首波要求溫室氣體排放量超過500萬公噸以上場所;包括台電、中龍鋼鐵及台中港務公司。環保局表示,徹底執行排放量管理,可有效掌握9成以上溫室氣體排放量,改善空氣品質。

市長林佳龍表示,溫室氣體排放與環境議題息息相關,盼透過自主管理辦法,加嚴排放標準,促進企業善盡社會責任,落實環境保護。

環保局長白智榮說,《台中市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通過後,將可有效列管轄內溫室氣體排放源,掌握及管制工業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市府會每年檢討成效,企業若未能達成自主管理計畫的減量目標,須提出改善方案,具體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

環保局依自主管理辦法,針對溫室氣體排放量超過500萬公噸以上場所,訂定自主管理減量目標!台中市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超過500萬公噸以上者,包括台灣港務公司台中港務分公司、台電台中發電廠及中龍鋼鐵等3處單位。

環保局表示,溫室氣體可經由燃燒化石燃料產生,若能有效降低溫室氣體,可減少空氣中細懸浮微粒、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