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將廢舊電池回收成本記入銷售價格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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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將廢舊電池回收成本記入銷售價格

2007年03月06日
摘錄自2007年3月5日新華網綜合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隨著電子產業的迅猛發展,被當作垃圾隨意丟棄的廢舊乾電池、鋰電池、蓄電池等電子垃圾目前已成為重要的環境污染源。全國政協委員宋曉華建議:在回收廢舊電池仍未引起社會足夠重視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將廢舊電池回收成本記入銷售價格。

據測算:1節一號電池爛在土壤裏,可以使一平方米土地失去利用價值;一個小小的紐扣電池可以污染60萬升水,相當於一個人一生的飲水量。

宋曉華說,廢舊電池也並非是有百害而無一利,廢舊電池中的有色金屬可以被再利用。這部分資金可以在電池銷售後專門用來作為回收電池的資金,從而將廢舊電池有效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