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14日
摘錄自2007年3月13日公共電視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了提高電池的回收率,環保署打算推出新政策,以後民眾購買新電池,必須拿舊電池去交換,如果沒有舊電池,就得要付押金,每買1顆就要付5塊錢。
環保署表示,雖然目前乾電池已經公告為應回收項目,不過回收率卻只有一兩成,也就是說,大部分的電池,都被當成一般垃圾丟掉,由於電池含有汞和鉛等重金屬,隨便亂丟,對環境的危害很大。
將來民眾付了5塊錢的押金,商店必須開收據,等到民眾把用完的電池送回原來的商店,就可以拿回錢。至於新政策要從什麼時候開始實施,環保署表示,目前還在研擬階段,等到和各界商討之後才有最後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