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29日
摘錄自2017年8月28日中華日報台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南市環保局28日會同警政署保七總隊第3大隊第3中隊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共60餘人,兵分8路同步稽查新化、安南、仁德、白河、永康及將軍區八家工廠,查獲四家工廠分別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汙染行為,其中1家塑膠工廠負責人被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其餘均開單告發,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
聯合稽查小組工作分派完成後,動員60多人同步稽查,新化區1家塑膠廠去年因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被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查獲,裁罰停工在案;業者未申請復工即擅自營業,稽查人員在廠內發現有塑膠破碎再利用行為。
稽查小組另在安南區1家螺絲工廠,發現廢棄物未設置防止雨水滲透的設備或措施,貯存區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依違反《事業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開單告發,將可處6千元至3百萬元罰款。
仁德區1家光學儀器製造工廠屬於《空汙法》指定公告第8類第2批事業,未依規定申請操作許可證,事業廢棄物也未依規定網路申報,違反《事業廢棄物清理法》及《空汙法》,分別開單告發;將軍區1家資源回收場環境髒亂,則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