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地九成不合法 中市府將擬管理辦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露營地九成不合法 中市府將擬管理辦法

2017年11月23日
摘錄自2017年11月22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灣夯露營,場地湧現,台中市議員張雅旻昨(21日)在議會說,台中市110處露營地,僅有十處合法,營地設施基準、安全性等諸多問題都無法規可循,也沒有專責機關,市府應為安全把關;市府表示,暫以觀旅、水利等單位為窗口應處,並將研擬訂定管理辦法。

張雅旻表示,中部為全台露營重鎮,有700多個露營地,她實地走訪數個露營地,發現問題非常多,有關營地設施基準、露營者的安全性、經營與管理制度、對環境的衝擊與影響程度等,各層面問題展露無遺,但政府卻放任開發經營。

她又說,台中市目前110處露營地,只有十處合法,九成以上都不合法,正在進行開發的,還不知有多少。這些營地沒有經過專業的規劃與設計,經常是先破壞了大自然,才要讓民眾親近大自然,帳篷下危機重重,毫無保障。

副市長林陵三回應,目前全市合法露營地包括鐵砧山、福壽山等區,因露營地屬中央交通部觀光局權管,市府以觀旅、水利等相關局處為窗口應處,也將研擬訂定管理辦法,以保障民眾親近大自然,享有安全的休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