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山區12公頃林地因烹飪全毀 罰3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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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山區12公頃林地因烹飪全毀 罰30萬

2016年04月12日
摘錄自2016年4月9日蘋果日報、4月10東森新聞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七甲線52K對面第38林班地9日下午約4點左右傳出火燒山,疑似是林務局包商在煮炊時不慎引火,延燒3公頃林地,火燒山竄起的濃煙數十公里外清晰可見。

直到10日下午,火勢延燒面積超過12公頃,甚至燒到附近的武陵茶園,好在下午4點多山區天降甘霖,靠近茶園的火勢於5點10分熄滅。

經過調查,造成火燒山的原因竟然是退輔會森保處人員烹飪不慎引起的,農委會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表示,依照森林法,毀損山林,可處2年以下徒刑或30萬罰金。

本次火災出動超過150人山上救火,空勤總隊直升機也出動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