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加強查緝頭汴坑溪、大里溪流域污染源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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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加強查緝頭汴坑溪、大里溪流域污染源

2007年04月02日
摘錄自2007年3月30日環保署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有鑑於臺中縣大里溪流域電鍍及金屬表面處理業林立,所排放的廢水常造成河川、地下水污染及灌溉農地重金屬污染問題,環保署本針對該流域污染性事業,專案列管加強稽查管制,以期能澈底杜絕此地區河川污染問題。

環保署表示,該地區電鍍業及金屬表面處理業林立,且多屬中小型企業,雖設有廢水處理設施,但業者經常以不操作或繞流偷排方式,節省營運成本,而造成環境污染。因此該署自民國93年起針對頭汴坑溪及大里溪流域的電鍍業及金屬表面處理業者,訂定專案型稽查計畫,加強稽查管制。

依據3年來定期監測結果顯示,該流域河川水質明顯獲得改善,水中所含鉻、銅、鎳、鋅、鎘、鉛等有害重金屬含量,均已明顯降低,可見計畫執行過程勤查重罰結果,已逐漸展現成效。

為此,環保署今(96)年起,擴大執行計畫範圍,將頭汴坑溪及大里溪流域附近的污染業別,除電鍍業及金屬表面處理業外,將化工業、印染整理業、農藥環衛等等具污染性行業,亦列入加強稽查管制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