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修法第二輪仍無共識 一日僅過五條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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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修法第二輪仍無共識 一日僅過五條

2018年05月14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賴品瑀報導

「政院版已經很有誠意。」經濟部次長王美花面對與立委的歧見,表示礦業法草案已有檢討,盼立委支持,趕快通過才能趕快上路。礦業法14日在立院經濟委員會進入第二輪的討論。兩週前第一輪討論才結束,眾多爭議法案幾乎都遭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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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14日在立院經濟委員會進入第二輪的討論。攝影:賴品瑀。

第一輪討論中,當時委員會要求經濟部在兩週內檢討與和委員溝通,這次經濟部交出整理過的甲乙案,不過一日討論下來,對原民諮商同意權、關礦計畫仍無共識,甚至經濟部將水庫集水區不准採礦改為水庫蓄水範圍,也遭立委痛批是放寬。一天下來僅討論到第29條,其中只通過五條,多項法條仍是遭到保留,還要擇期繼續審查。

第一輪討論結束後,經濟部對爭議法案提出甲乙案,甲案接受委員的意見後,對為政院版進行修正的草案,乙版則是立委仍不同意經濟部的版本,在討論過後,有可能選擇甲或乙案,但也可能繼續產生新的丙或丁案。不過雖然礦業法爭論不斷,至少目前經濟委員會的共識是會繼續討論,不會直接送入黨團協商。

孔文吉主張舊礦權展限需要原住民諮商同意權,並要求納入條文,不過王美花仍堅拒,並強調執法比修法更重要,反要求立委通過政院版,早日開始執行。
 
王美花指出經過經濟部的清查,既有的礦業權,在修法通過後,五成的現有礦場將在五年內需要取得原住民諮商同意,九成礦場在十年內需取得諮商同意。且有100個礦場位在原住民區域,若要逐一去辦理原住民諮商同意,困難度遠比想像的難上許多。例如有無部落會議,原住民諮商會議的出席人選及進行方式,想像中就有很多執行面的事要做。

在「關礦計畫」的定義與審查時間點,經濟部與立委之間有不小的落差。經濟部的關礦計畫僅著重在環境整復,卻避談當地經濟、勞工安置計畫等社會影響。新礦在核定「礦業用地」需要送關礦計畫,但既有的舊礦要何時提?目前經濟部並不打算在舊礦展限時重新核定礦業用地。立委林淑芬因此與王美花一再論戰。

在第29條中,不予核准礦業權的幾個情形。經濟部將原本的「水庫集水區」改為「水庫蓄水範圍」,遭質疑是大幅縮小了限制開採的範圍。而之前討論以取得共識的幾項情況,例如距離聚落、建物1公里內需取得所有人同意、原民土地周邊需取得原民同意等,這次卻遭經濟部列在乙案,稱都只是保留,也同樣引起立委的不滿。

半年前立委曾指出,在既有已取得礦權的業者中,有大量實則並沒有開採,經濟部同意展開盤點。這次交出零產量礦業權總體檢結果,王美花指出,有107礦5年產量為零,而目前已經有13個已經廢止,接下來礦務局將繼續與業者溝通。

王美花指出,之前礦務局已完成檢討礦業法第38條第1款,對「二年未開工或中途停工一年以上」,將展開處理,4月中發佈新規定後,要求業者送資料受審,預計6月開始審查,不過,目前已有13礦在聯繫之後,已經主動退場。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