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墾開發部落林地 夫婦二人起訴求重刑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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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墾開發部落林地 夫婦二人起訴求重刑

2018年05月22日
摘錄自2018年5月22日中廣新聞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由於露營風潮方興未艾,不少山坡地也遭到濫墾。新竹縣一對羅姓夫婦找人頭登記土地所有權,暗地違法開發尖石鄉義興部落林地達兩甲,並打算當做露營區。檢警接獲檢舉前往會勘,才發現事態嚴重,全案檢察官偵查終結,檢方依違反水土保持計畫法罪嫌提起公訴,檢方更以被告破壞國土惡性重大為由,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起訴書中指出,羅姓夫婦將尖石鄉義興段的原住民保留地土地,登記在人頭所有人張姓男子名下,並找來工人開挖整地,準備開發成露營區。由於土地是山坡地保育區,是林業用地,在整地前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縣府核可,才可開發。但羅姓夫婦並未提水保計畫,逕自於前年底開挖,開發面積兩甲,直到隔年8月才被檢舉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