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公頃山坡地 市府將提報解編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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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公頃山坡地 市府將提報解編

2018年06月12日
摘錄自2018年6月11日自由時報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中市有72%土地被中央劃為山坡地,市府為促進土地獲得合理利用,水利局已完成山坡地範圍劃定檢討變更作業規劃案,初步篩選出外埔等5區的17處、約348公頃土地,將陸續建請中央解編,帶動城市發展。

台中市面積超過22萬公頃,依農委會水保局統計,全市山坡地面積約近16萬公頃,占全市面積72%;而山坡地開發須繳6%以上回饋金,超過500平方公尺還要提交水保計畫,才能申請雜項執照和建造執照,不但降低民眾投資意願,也影響當地開發。

水利局表示,山坡地解編後,開發時免受水保法限制,經與各公所協商,外埔區第一優先辦理,做為其他公所未來的執行示範;市府已編列350萬元補助外埔區公所檢討可劃出山坡地範圍的土地,經市府審議通過後向農委會申請解編。大肚等區可評估劃出山坡地範圍的土地,市府明年也將編列相關預算補助公所提報計畫後申請解編。

此外,「台中市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審議小組」也達成共識,標高小於100公尺且坡度小於5%的土地,經評估後明顯不符合水土保持法第3條規定,將可不再增設滯洪池,即可劃出山坡地範圍,未符合此條件者,民眾也可自行提出劃出山坡地範圍規劃建議書,但需檢討其滯洪沉砂及排水等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