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行賣穿山甲鱗片 男子遭法辦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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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行賣穿山甲鱗片 男子遭法辦

2018年08月09日
摘錄自2018年8月8日台灣動物新聞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日前接獲報案,指稱在成功路附近有人販售保育類動物製成的中藥材,警方前往查緝後發現竟是穿山甲的鱗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販售的陳姓男子移送法辦。

台中市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指出,警員白青諺8月6日接獲民眾檢舉,在成功路台中火車站附近的中藥行,疑似有人販售保育類動物所製成的中藥材,員警到場後發現中藥行65歲陳姓負責人正在叫賣可「祛風除濕、活血散瘀」的珍貴藥材,初步調查疑似是穿山甲鱗片,員警隨即查扣重約126公克、市值約2萬元的物證,並送請農委會、屏東科技大學研究發展中心附設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鑑定,確認就是保育類穿山甲的鱗片。

65歲的陳姓男子則是向警方辯稱,這一包包穿山甲鱗片是30幾年前向友人購買,當時並沒有規定那些動物是保育類,因此並不知道販賣是違法的,但是眼尖的員警發現這包穿山甲鱗片顏色還很新鮮沒有變黑,一點都不像是已經放了30年的鱗片,陳男這時又改變說詞,說他這麼多年來都是把這一包放在冰箱內保存,但警方不採信陳男的說法,偵訊將他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將進一步追查鱗片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