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豬瘟防疫漏洞 農委會嚴管廚餘養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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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豬瘟防疫漏洞 農委會嚴管廚餘養豬

2018年11月05日
摘錄自2018年11月1日公共電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國內首度驗出違法攜帶的肉品有非洲豬瘟病毒基因,讓農委會如臨大敵,除了要在邊境加強把關,也將針對廚餘養豬戶,進一步管制。農委會表示,12月起展開聯合稽查,要求廚餘必須蒸煮才能餵豬,否則最高罰3萬元。業者表示,偏僻的養豬場要蒸煮不易,只能放棄廚餘養豬。

為了進一步防堵非洲豬瘟,農委會宣布,養豬廚餘必須先經過蒸煮,否則開罰,只是小型養豬場常以防疫之名,反對環保單位進入。對此,農委會表示,12月1日起會與環保單位進行聯合稽查。

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說,「因為你沒有聯合查緝,畜牧的人去看了以後,發覺他沒有蒸煮,我們沒有法源裁罰他。」

要罰廚餘未蒸煮,現行只能依廢清法罰6000到3萬元,養豬業者無奈,說鄉下偏僻地方,要蒸煮廚餘有困難,現在開罰,就是逼他們放棄廚餘養豬。

台中廚餘養豬協會理事長張進發批評,「這邊養豬要叫瓦斯來蒸煮,這樣誰要養?乾脆就不要養就好了,百姓是很艱苦啦!沒關係啦!政府他的政策他要怎麼做,我們也沒辦法干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