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廚餘堆肥化製再利用 擬輔導發展綠色產業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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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廚餘堆肥化製再利用 擬輔導發展綠色產業

2019年01月02日
摘錄自2018年12月31日中央社雲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雲林縣防範非洲豬瘟,採取禁用廚餘養豬等措施,縣府今天(31日)表示,預計明年1月2日完成餐廳廚餘桶配置,廚餘堆肥及化製再利用,未來將考量輔導發展綠色產業。

宣布禁用廚餘養豬後,雲林每天產生的廚餘何處去,雲林縣環保局長張喬維指出,其中20公噸生廚餘由六輕工業區內南亞有機資源回收廠化製成肥料,剩餘28公噸熟廚餘加上餐廳40公噸熟廚餘共68公噸,委由化製廠高溫蒸煮成骨粉後混合肥料,免費提供農民使用。

張喬維說,還有虎尾鎮公所廚餘蒸煮廠,將從明年1月3日起,接受各餐廳、機構等收費代收廚餘,轉交南亞回收廠處理,清運作業將由廢棄物清除處理公會協助處理,而標購外縣市廚餘的養豬場,則要求變更許可,排除廚餘養豬,進而推動廚餘循環經濟示範計畫。

這項廚餘循環經濟示範計畫有四項執行步驟,一、縣府緊急採購廚餘桶,提供餐廳收集廚餘使用,避免亂丟或漏網廚餘流向;二、結合雲林縣廢棄物清除處理公會,協助載運餐廳廚餘;三、廚餘集中瀝乾運轉,送至化製廠高溫蒸煮殺菌製成肉骨粉;四、結合南亞有機資源回收廠(廚餘堆肥場)協助將肉骨粉及堆肥的肥料造粒、打包,提供民眾、社區及農民,澆灌行道樹、花園或菜園,廚餘化製未來將考量輔導成立綠色產業。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長張鴻猷表示,雲林縣政府配合中央政府進行飼料差額補助、提供技術諮詢輔導、協助自願退場補助、提供自願離牧獎勵金及畜舍、廢水處理設備補助等,將於明年1月2日至3月31日,請業者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防範非洲豬瘟大家一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