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除役環評初審通過 台電提2055年完成核廢最終處置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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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除役環評初審通過 台電提2055年完成核廢最終處置場

2019年03月19日
摘錄自2019年3月18日蘋果日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核一廠除役環評今(18日)天在環保署專案小組初審通過,依照原能會規定,在環評通過後將會正式核發給台電除役許可,必須在25年內完成除役,對於爐心內的燃料棒因為核一廠一期乾貯設施遲遲未過,是因為新北市政府擔心核一廠淪為核廢場,台電今在會中也掛保證,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會在2055年完工,核一廠因地質條件絕不成為最終處置場。

今天會議核一廠的乾貯設施仍是環團、環委關注焦點,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說,核一露天乾貯風險大,希望台電能夠一步到位,二期室內乾貯加速完工後,將燃料棒全部移至二期乾貯場。

不過,台電仍然強調,二期室內乾貯預計2028年完成,至今還有10年時間,若二期建好再移出恐影響除役進度,但允諾會加速二期乾貯完工進度。

今天環委仍然質疑,台電提出2055年會完成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並承諾核一廠不會做最終處置場,但還是有機率在2055年無法完成最終處置場,台電應該提出因應對策。

蔡富豐強調,如果屆時仍未完成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乾貯場在使用40年後也會進行改裝,確保安全無誤。

今天初審會議雖然建議通過,但台電仍要補充相關資料送環評大會確認,主要是補充除役過程乾式貯存設施遭遇各種情境的災害風險(含使用壽命期限、淹水、上游地區開發影響及蓄意破壞等事故)概率及影響範圍,並研提管控機制及緊急應變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