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25非核家園剩下五年,核一廠已進入除役階段,核二廠也將於明年屆齡啟動除役程序,台電規劃分四階段、耗時25年、經費約210億元進行,其中關鍵性的高放射性核廢料「用過燃料棒」將先在室外乾貯,待室內乾貯設施完工後再移入。
台電昨(30日)依環評法辦理現勘及公聽會,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團體到場關切,並憂心高放射性核廢放置室外有污染風險,要求核二除役應一步到位。
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處長張學植表示,室內乾貯設施預計2029年才完工,會影響後續拆除及復原作業,無法趕在法定的25年內完成除役,評估過後仍以原方案較佳。
核二除役需花25年、210億 用過燃料棒先放室外再移室內
第二核能發電廠(核二廠)於1981年啟用商轉至今達39年,發電超過5050億度,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反應爐運轉執照最長為40年,廠內兩座反應爐將分別於2021年及2023年到期。配合「非核家園」政策,台電不申請延役,將啟動除役程序。
台電規劃分四階段、25年進行除役,第一階段「停機過渡期」約8年,先把用過燃料棒移至室外乾貯場、興建室內乾儲設施及低放射性核廢儲存庫;第二階段「拆廠」為期12年,將把用過燃料棒移至室內乾貯設施、拆除反應器及廠房等大型組件;第三階段廠址最終狀態偵測三年,持續監測廠區輻射值;最後則是場址復原階段約兩年。
配合除役,核二廠內需興建面積1.2公頃、高16公尺的室內乾貯設施,用以放置高放射性的用過燃料棒,還須新建1.5公頃、兩層樓高的低放核廢料貯存庫,同時因拆除建物及整地,需設置土石堆置場及鋼筋混凝土塊分離設施。
對此,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民間團體及在地居民一直希望台電能夠讓高放射性核廢料直接室內乾貯,一步到位,「可降低放置室外及兩次移動的輻射污染風險。」
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處長張學植則表示,針對環評委員及公民團體提出的替代方案,都有做縝密評估,室內乾貯設施預計2029年才會完工,用過燃料棒放在反應爐內不移出會增加維護的成本,延後後續除污等工作。
「即使工程進度加速2~3年,也會影響到後續拆除及復原作業,無法趕在法定的25年內完成除役任務。」張學植強調,針對室外乾貯設備也有嚴格的輻防安全要求,民眾可以放心。
最終場址尋無 經濟部、台電再三承諾「新北市不會是最終處置場」
新北市環保局也轉達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建議,要求台電優先考慮直接以室內乾貯處理用過燃料棒,並承諾新北市不會是最終處置場地。新北市議員白珮茹更強調,台電已經在這裡發電污染40年,現在又要放25年,大家都很擔心這裡會變成最終處置的場址,「台電和經濟部應該要積極尋找最終處置方案,讓居民安心。」
針對最終處置問題,台電表示,新北市有人口密度、地質條件等限制,不會成為最終處置的候選場址,「會在乾貯期間積極推動中期暫時貯存及最終處置尋址。」台電副總經理簡福添、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執行長劉明忠也再三強調:「新北市不會是最終處置廠址。」
劉明忠強調,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任經濟部長時親口答應新北市長侯友宜,「當時是經濟部的態度,現在是行政院的態度。」
然而,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執行長郭慶霖對這樣的說法仍不買單,他說,民眾之所以持續擔憂,就是因為目前政府對於核廢料的規範仍不完備,「最終處置是百年、甚至千萬年的事情,我們卻始終沒有一個專責機構來做完整的規劃。」他說,在建立一套健全的機制以前,就算台電跟經濟部來表態,人民還是不會信任。
地方關注回饋金、補助金不能少 除役後廠區可能仍做電力事業
立委賴品妤服務團隊主任則說,非核家園政策即將落實,核廢料也會暫留核二廠25年,除了乾貯設施要有最高規格的安全把關,過去的回饋金也不能少。立委蔡適應服務團隊的秘書也要求,台電應該承諾未來25年回饋金都不能減少。
萬里區區長粘雪琴也說,除了居民的回饋金不能減少以外,過去台電有提供萬里、金山、石門等地,城鄉風貌建設的「資本門」2億元補助也不應該持續建設地方。
對此,台電表示,配合立法院決議,核電廠除役期間的地方回饋金,2018年起不低於運轉期間的三年平均金額,並且會一直發放到除役完成。至於「資本門」的補助,台電核能發電事業部執行長簡福添則說,會帶回去再做研議,「民眾的聲音我們都有聽到。」
不過,市議員張錦豪金山服務處主任李國昌則有不同看法,「當地居民不要回饋金,也拒絕核廢料。」他批評台電過去的核災應變計畫不足,忽視金山地區民眾的安全。
此外,蔡雅瀅也問到,核二廠除役後廠區土地的利用,應該考量發展地熱發電的可能性。
簡福添則說,待除役完成,土地恢復無限制使用後,「北部地區核一核二除役後發電量大減,確實會朝電力事業使用來考慮,我們可以承諾乾貯設施廠房會架設太陽能板。」他表示目前的地熱發電仍不成熟,如何規劃仍需持續評估,會考慮各種發電技術的安全性及效率,包含再生能源、天然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