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9月起全面試辦回收廢食用油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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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9月起全面試辦回收廢食用油

摘錄自2007年5月1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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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綠色城鄉應用推廣計畫」擬自2008年7月起,強制市售柴油添加1%生質柴油。為配合經濟部措施,擴大生質柴油的制油料源,環保署1日宣布,9月起全面試辦回收廢食用油,民眾可以從現在開始自行回收。

環保署廢管處處長何舜琴下午表示,廢食用油回收在產業界已行之有年,不僅可以再利用,也可間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回收後大都數用來製造肥皂,精製後可以轉制成生質柴油或硬脂酸。環保署與嘉義縣政府試辦廢食用油回收利用,自2006年5月到12月止,共回收6.66噸,佔嘉義縣全年廢食用油產生量15%。全臺全年廢食用油產生量約7-8.5萬公噸,試辦後第1年盼能回收4,100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