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區容積移轉 桃園率先實施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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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區容積移轉 桃園率先實施

2019年10月16日
摘錄自2019年10月15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桃園市長鄭文燦14日宣布率先全國實施「河川區容積移轉實施計畫公告」,他表示目前全國容積移轉只有古蹟、具保存價值的建築和公共設施保留地得作為容積移轉,桃園把河川區也作為選項之一。

桃園市 城市景觀  空拍

桃園市南崁溪河段城市景觀空拍。桃園市政府水務局提供

水務局指出,這次適用河川用地的區域選定「桃園都市計畫南崁溪(經國二橋到檜稽橋)」,大致以桃園區三元街到經國、慈文路口的河段,作為河川區容積移轉的實施範圍,配合小檜溪及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南崁溪治理工程所需用地。

水務局水利養護工程科長陳文龍指出,只有公告「河川區容積移轉計畫區」才能提出申請,如南崁溪段公告整治河段不到1公里,開放申請範圍有62筆私有土地,面積超過1公頃,申請時間以兩年為限,必要時可以展延,希望透過河川區容積移轉方式,讓土地所有權人多一個選擇,務實推動河川治理,如果地主不願申請,就以協議價購或徵收辦理。

根據水務局公布的辦法,河川整治區範圍內的地主必須自己找媒合對象,包括與建商、自建者、投資客或其他對象達成共識後,就可以向水務局申請容積移轉,移轉以桃園擴大都市計畫區範圍內為限,通過審查後送都市發展局辦理後續作業,全過關後地主和合作對象都獲利,政府也順利取得整治用的土地,水務局希望至少一半的用地可以透過容積移轉方式取得,節省徵收土地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