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回收獎勵金縮水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汽機車回收獎勵金縮水

2007年05月02日
摘錄自2007年5月2日經濟日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表示,有鑑於廢機動車輛回收處理體系已趨完備,環保署決定自7月1日起,大幅調降報廢機動車獎金,每輛汽車報廢獎金由原先3,000元調降至1,000元,機車則由每輛1,000元調降至300元。未來也將逐步調整廢車回收獎勵金發放政策。

環保署說,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設置目的,主要因早期資源回收工作甫開始推動,為推動廢機動車輛資源回收體系的運作,避免車主任意棄置廢車而占用道路及汙染環境等,因此設置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以鼓勵民眾循合法管道主動回收廢機動車輛。官員指出,近年資源回收宣導得力、回收管道建置已趨成熟,廢車整體回收率已達八成以上,已達資源回收體系建置目的,因此獎勵金制度應功成身退,回歸自由市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