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1日
摘錄自2019年11月19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東市建農里掩埋場存在了15年,合約將於明年4月到期,台東大學問卷有逾七成反對續約,但經里民會議表決,同意以三年半為限續用至焚化廠啟動,而且累積15年的垃圾全部要挖出焚化,還給建農乾淨土地。
迫在眉睫的垃圾危機暫時紓解,市公所提出了新的回饋金辦法,將每年500萬的回饋金,按距掩埋場遠近區分三級,分別發放6000、5000、4000元不等,結餘款由管理委員會審核運用在辦活動、環境維護公共支出。
里長林金寶根據訪查結果,召開里民會議,針對是否延長使用及回饋金進行討論,有居家緊鄰掩埋場的里民痛批埯埋場管理不善,除了惡臭,還常發生無名火,公部門言而無信,答應里民的改善措施無一做到,連監視器都沒裝,因此堅決反對延長。
林金寶提議,縣府既然要修繕啟用焚化廠,掩埋場續約到啟用日,但最長以3年半為限,若屆時未啟動,市公所必須要有配套方案,以此為前提同意續約。這項方案獲過半數里民支持。環保局也同意里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