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小排放差距 仰賴六大部門減量力度 | COP25現場

縮小排放差距 仰賴六大部門減量力度

【COP25現場】

2019年12月11日
文:郭依潔(政大外交所研究生)

一轉眼,《巴黎協定》已問世四年,距離各國提出第一版的國家自主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s)也已過了好個年頭。不得不說,就在這幾年,全球的碳排不但沒下降,年年還正成長,可把許多小島國家和環境組織急壞了。

不過情形到底有多壞呢?一場由聯合國環境總署(UNEP)和世界資源研究所(WRI)共同主持的周邊會議上,就直指即使把各國第一版的NDC都付諸實踐,到了2100年,全球氣溫仍會上升攝氏2.9至3.4°C。無庸置疑,這確實與原本設定的劇本相去甚遠,也因此今年COP25氣候大會上,很多環境智庫全神貫注地盯著各國動態,希望各方能在會議上喊出更具野心(ambition)的氣候目標。

聯合國環境總署(UNEP)和世界資源研究所(WRI)共同主持的周邊會議,點出各部門的減緩潛力(圖:郭依潔)

聯合國環境總署(UNEP)和世界資源研究所(WRI)共同主持的周邊會議,點出各部門的減緩潛力(圖:郭依潔)

巴黎決議 各國2020年繳交新版NDC

大概是為了督促國家持續提升貢獻度,《巴黎協定》早明文規定,各國每五年要繳交一次新版的NDC,並分別在五年中間會進行一輪的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因此下一次各國必須繳交NDC的時間就是明年。

但轉眼就快要進入到2020年了,目前卻只有68個國家已公開宣示會在明年加強其NDC,其中包含馬紹爾群島、韓國、紐西蘭、歐盟等,加總起來,這些國家的排放量也僅占全球的8%而已。因此,許多國際智庫一直不斷重複呼籲所有國家必需盡快在2020年前調整其NDCs的減緩措施。

根據UNEP的最新調查,現在若要將氣溫升幅控制在攝氏2度以下,各國需將NDCs減緩措施提高3倍;若要實現攝氏1.5度的目標,則需提高至5倍。而如果各國繼續拖延到2025年,也就是第三版NDCs的更新時,才提升減碳力度,所需的技術和行動成本會更高昂。

世界資源研究所盤點目前有哪些國家已宣示會加強2020年所提出的NDC(圖:WRI)

世界資源研究所盤點目前有哪些國家已宣示會加強2020年所提出的NDC(圖:WRI)

世界資源研究所 盤點六大部門減量潛力

話說回來,面對這麼大的現實差距,究竟要如何調整NDCs,才有可能達到巴黎目標呢?WRI另外為國家提供一系列的策略選項,值得參考。

一、能源:

  1. 再生能源成本大幅下降,順勢促進了能源轉型,特別是風能和太陽能;
  2. 推動電氣化,預計到2050年時電力能源供給將提升到50%,可貢獻能源部門大約60%的減排量;
  3. 提高私部門能源效率;
  4. 改善能源儲存技術;
  5. 使用智慧電網。

二、交通:

  1. 鋰電池成本下降大約80%,應獎勵電動車、加速往零排碳運輸轉型;
  2. 完善土地利用規劃和大眾運輸建設,並鼓勵步行和自行車;
  3. 貨運大約佔運輸部門排放量的40%,在NDCs中卻時常被遺漏,可利用新的清潔燃料和通訊技術改善物流效率。

三、森林:

  1. 減少森林砍伐和土地退化;
  2. 植樹造林、恢復劣化地;
  3. 保育紅樹林和泥炭沼澤森林,其單位面積的碳儲量是山地森林的2-3倍。

四、農業:

  1. 透過永續集約化生產提高農作物和畜牧業的產量,減少每單位糧食排放量;
  2. 減少食物浪費;
  3. 協調農業部門的減緩和適應措施,提高協同作用。

五、短期氣候污染物(Short-Lived Climate Pollutants, SLCPs):

SLCPs(例如甲烷、臭氧、氟氯碳化物和黑碳)是造成地球升溫的主要原因,其作用比二氧化碳更強、更具有危害性。由於在大氣中存在的時間相對較短,減少SLCPs可迅速減緩全球暖化,但這點幾乎被所有NDCs忽略。研究顯示,透過現有減緩技術減少SLCPs,預計到2050年全球氣溫上升幅度可降低約0.6攝氏度,到2100年可降低1.2攝氏度。

六、海洋:

  1. 減少航運方面的碳排放;
  2. 擴大海上風力發電設備和其他形式的海洋再生能源;
  3. 減少漁業和水產養殖產業的碳排放;
  4. 保護和恢復藍碳生態系統(blue carbon ecosystems),例如紅樹林、鹽沼和海草。

從這些WRI給出的建議,其實可看出現行措施與選擇已愈來愈多樣化,各國能做的事很多,可不要輕忽了這些部門的減量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