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禁用廚餘垃圾餵豬 違規可罰5萬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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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禁用廚餘垃圾餵豬 違規可罰5萬元

2020年01月08日
摘錄自2020年1月7日星島日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湖北省政府立法,直接使用廚餘垃圾餵豬,將罰款最高5萬元人民幣,將於3月1日起實施。

政府指,為加強廚餘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進廚餘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所以實施《湖北省餐廚垃圾管理辦法》規定。根據規定,在廚餘垃圾投放、收集、運輸、處置過程中,不得實施下列行為:將廚餘垃圾與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將廚餘垃圾排入污水排水管道、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設施以及河道、湖泊、水庫等公共水域;隨意傾倒、拋撒廚餘垃圾等。

另外亦規定直接使用廚餘垃圾餵豬的,由縣級以上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