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通過反浪費法 禁丟棄未售出商品 | 環境資訊中心
國際新聞

法國通過反浪費法 禁丟棄未售出商品

2020年02月05日
2020年2月3日苦勞網報導;陳韋綸編譯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繼禁止超商丟棄未售出食物後,法國上週通過反浪費法,禁止服飾與精品公司摧毀未售出的商品,不過卻被批評缺乏罰則而難有成效。

共130項條文的《反浪費與經濟流通法案》,要求製造、進口與批發商,其中也包括亞馬遜(Amazon)等線上零售商,捐贈未出售的貨物,商品範圍涵蓋電子產品、衛生用品與化妝品。此外,該法案也希望2025年前回收所有塑膠製品,並將一次性塑膠瓶的使用減少一半。速食餐廳則須在2023年前停止使用塑膠容器。

總理菲力普(Édouard Philippe)表示,在法國,每年未使用卻被丟棄的消費產品高達6億5千萬歐元(約新台幣217億元)。根據「污染者付費」原則,企業也須為自己製造的廢棄物付費,例如菸草製造商必須在隔年支付處理煙蒂的費用。

在法國,拒絕捐贈未售出食品的超商將面臨高達1萬歐元的罰款。當初推動立法要求超商捐贈過期食物的德朗巴斯(Arash Derambarsh)表示,新法雖然立意良善,但是缺乏誠意,「如果沒有罰則,人們只會忽略法律」,導致新法難有成效。

※轉載自苦勞網CC BY-NC-SA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