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提出《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除了要無限期延後各縣市實施國土計畫的期限,也新增「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不受通盤檢討的限制,被民間團體和在野黨批評是趁亂偷渡,替財團大開炒地皮後門。
今(13日)立法院院會中本案一讀,雖然國民黨、民眾黨、時代力量三個在野黨團合作提案將本案退回,然民進黨在人數優勢下,表決結果以41贊成、58反對、1棄權的票數,確定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對此,國民黨立委在議場內痛批政府帶頭炒地皮。
民進黨黨團則表示,依照現行《國土計畫法》規定4月30日大限將至,屆時行政院與地方政府都有違法問題,因此有急迫的修法必要,「進入委員會審查後能充分與各界溝通,並明訂延長的期限為1~2年。國家重大建設也必須正面表列,限縮在新能源、文化與農業三個類別。」內政委員會召委管碧玲說,民進黨會以修正動議為主,但也不排除另提草案。
4月30日縣市國土計畫實施大限將至 民進黨提修正動議:必要延長1~2年
依照現行《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中央應於本法施行後兩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縣市政府則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二年內,一併公告實施「縣市國土計畫」;並於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二年內,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國土計畫法》在2016年5月1日上路,內政部經行政院核定後於2018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各縣市依法須擬定縣市國土計畫,並經內政部國土計畫委員審查通過後,於今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其中,台北市、嘉義市、金門縣及連江縣其行政轄區皆屬於都市計畫土地,故扣除後全國共計18個縣市應擬定縣市國土計畫。
然而,立委管碧玲指出,截至目前為止,仍未有任何一個縣市通過內政部審查,有10個縣市函報內政部,6個縣市甫完成縣市審議,台中市和彰化市則連縣市審議都尚未完成,無法如期實施縣市國土計畫和國土功能分區圖,「各縣市實施國土計畫的期限將在5月1日到期,屆時各縣市及行政院都將面臨違法狀況,因此有調整期限的急迫和必要性。」
因此,行政院日前提出修正草案,將原定的「兩年期限」改由內政部視實際規劃需要,另行指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圖於「一定期限」內完成。此外,內政部又考量政府因應國家整體發展需要,增訂在「經行政院核定的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情況下,得適時檢討變更各級國土計畫。
對此,國民黨團批評,草案中將時間往後延長且沒有任何時間表。立委蔣萬安表示,當年通過《國土法》是經過長久討論,才立下明確的時程與限制,「行政院要延後時程,且還不指定期限,這就是開後門。」立委洪孟凱也批評,行政院的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幾乎是授權國家重大建設的空白支票,跟原先的國土計畫精神背道而馳,「520內閣總辭之前,重大法案不應這時候提出,這是趁疫情之亂破壞國土。」
此外,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則批行政院偷渡《國土法》修正草案,欠缺社會溝通,「行政院長蘇貞昌該衝的不衝,不該衝的為財團暴衝。」他主張,國土計畫法不該讓行政院自行以重大建設為由進行個案變更,破壞國土計畫的安定和環境永續發展。
不只在野黨不滿,就連民進黨自家立委林淑芬也痛批,現有條例已允許戰爭、天災、或重大「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不受通盤檢討限制,「政院修法大開個案變更之門,不為公共建設,而是給民間業者開發不受通盤檢討限制。」
遭批開後門的「行政院核定重大計畫」將限縮農業、文化、新能源三類
然而,雖然在野黨團結要求本案退回,民進黨仍以人數優勢通過全案,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今日表決共計100人出席,其中41人贊成退回、58人反對退回、1人棄權,棄權者為立委林淑芬,而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投錯票」成為贊成票,陳柏惟及林昶佐則迴避本案。
對於社會疑慮,管碧玲則強調,黨團不會讓國土計畫法無限期延後,「目前黨團的共識是全國性國土計畫再延後一年、縣市國土計畫延後兩年。」他也提到,政院版的「國家重大建設」確實過於空白廣泛,將會限縮在綠能、文化、農業三類型的國家重大建設才可進行個案變更,「我們也要求內政部要站到第一線跟外界溝通,降低疑慮。」
管碧玲強調,這次政院修法並非偷渡、作弊,而是要做事,「草案送交委員會有充分的實質討論,民進黨團除了提出修正動議,也不排除提出黨團版本草案。」草案送出委員會後,會需要一個月的冷凍期才能進行二、三讀,若要趕在4月30日前完成修法,就必須在3月27日前送出內政委員會,僅有不到兩週討論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