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07日
整理:陳文姿(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我國國土規劃最上位法《國土法》於2015年底三讀通過,大眾歡慶土地開發亂象有法可管,不過在土地分區劃設尚未完成前,縱使有法規也無法實質管制。因此,《國土法》定下六年的土地分區劃設期程。
六年期程分別是:以二年先畫定「全國國土計畫」、再以二年規劃「縣市國土計畫」,再以二年劃定「土地功能分區」,簡稱【2,2,2】。以此來看,《國土法》於2016年1月公告,5月1日施行,上路將是2022年4月30日,屆時正式取代現有的《區域計畫法》。
然而,縣市國土計畫延誤,可能無法在限期(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故立院正打算修法延期。(延伸閱讀:《國土法》2020年修正爭議始末)
在立院即將審議之際,《環境資訊中心》整理目前主要提案版本,提供讀者參考。
一、《國土法》現行版【2,2,2】(點我看法規)
- 全國國土計畫:國土法施行後二年內公告實施(已依時程公告實施)。
- 縣市國土計畫: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二年內公告實施。
- 國土功能分區圖: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二年內公告。
時程:全國(2018年4月30日)、縣市(2020年4月30日)、土地分區(2022年4月30日)
二、時代力量黨團版【2,2,2】(點我看草案)
- 縣市國土計畫: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二年內*公告實施。
- 國土功能分區圖: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公告。
*未於法定期限內完成之縣市得於提出檢討報告後延長一年,但後續時程不因此延後。
時程:全國(2018年4月30日)、縣市(2020年4月30日)、土地分區(2022年4月30日)
三、民眾黨團版【2,3,2】(點我看草案)
- 縣市國土計畫: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三年內公告實施。
- 國土功能分區圖: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二年內公告。
時程:全國(2018年4月30日)、縣市(2021年4月30日)、土地分區(2023年4月30日)
四、國民黨團版【2,3,3】 (點我看草案)
- 縣市國土計畫: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三年內公告實施。
- 國土功能分區圖: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三年內公告。
時程:全國(2018年4月30日)、縣市(2021年4月30日)、土地分區(2024年4月30日)
五、民進黨團版【2,3,4】(點我看草案)
- 縣市國土計畫: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三年內公告實施。
- 國土功能分區圖: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公告。
時程:全國(2018年4月30日)、縣市(2021年4月30日)、土地分區(2025年4月30日)
六、行政院版【2,2+N,2+N】 (點我看草案)
- 縣市國土計畫: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一定期限*內公告實施。
- 國土功能分區圖: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一定期限*內公告。
*「一定期限」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時程:全國(2018年4月30日)、縣市(未定)、土地分區(未定)
七、其他:
立委林淑芬(草案)、鄭天財Sra Kacaw(草案)、林奕華(草案)等人均有提出《國土法》修法草案。